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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山市中区供销社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

  • 时间:2013-01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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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

  • 作者:乐山市中区供销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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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为确保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营造节日安全祥和的氛围,乐山市中区供销社于 1月10日上午,由区供销社主任黄银贵带队,对所属企业单位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。对区供销社社所属吉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。

在吉庆公司,黄主任传达了1月8日区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,学习了区政府下发的《乐山市市中区烟花爆竹管理办法》,并对吉庆公司的进货、送货渠道、仓库、下属连锁店、经营户标准化经营情况进行检查。要求所有烟花爆竹连锁店、零售商实行专店,至少专柜经营。向所有经营户发放《燃放烟花爆竹告之书》样本150多份,要求向购买者都附送《燃放烟花爆竹告之书》。2012年共计投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经费50余万元,对仓库防静电设施、隔热板、灭火器等进行更新、更换,消除了安全隐患。与吉庆公司经理李桂英签订了《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》。

检查组向所属企业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,坚持“责任重于泰山”、“安全生产无小事”“安全是最大的效益”,由主要领导牵头,分管领导具体负责,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安全工作检查组,深入所属入股企业,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、教育、监督检查;二是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消防设施、电器电源、安全责任落实、措施和制度建设进行全方位督促检查,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,必须保证安全责任、工作措施落实到位;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,确保生产安全。